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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林业局遴选3名公务员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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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林权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西双版纳州林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

3、 在县市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乡镇级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6月1日)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岗位需具备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州林权管理中心岗位需具有财务专业知识(会计证)能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xxgk.yn.gov.cn/)。报名按职位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 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2123233、2144305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林业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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