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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财政厅遴选10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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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财政厅厅机关及厅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和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云南省财政厅(厅机关)公开遴选10名。

2.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3名。

3.云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4名。

4.云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名。

详见《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分为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职位和面向全省财政系统职位。

1.职位01至05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职位06、07面向全省财政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财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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