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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县委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保证机关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调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条件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职员6名。
(二)选调对象
县直、乡镇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底);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5.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工作加班、值班任务繁重,所选调人员仅限男性;
8.选调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3.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复核
1.组织报名。2016年5月17日—18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7:00,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海兴县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粘贴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另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表格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或在海兴政务网、海兴党建网下载打印。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降低比例或减少选调计划名额。
2.资格复核。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者填发《笔试准考证》。
(二)组织笔试
3.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等。
4.阅卷和成绩登统。阅卷评分,进行成绩登统和复核。考生成绩在海兴政务网、海兴党建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面试
6.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7.面试组织方式。以主考官现场提问、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
8.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生成绩在海兴政务网、海兴党建网公布。
(四)体检
9.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0.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11.确定考察对象。拟定选调初步人选。经县委组织部研究,等额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