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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事业单位选调人员1人公告

苍南人才人事编制官方网站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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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和充实宗教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

县宗教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宗教工作;

2、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

3、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在编在岗人员(经费自理除外),近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专业(见附件1)和熟悉电脑操作特长;

5、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 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行政副中心2号楼2楼204室),联系人:雷开寿,咨询电话:64756485,

3. 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其他时间计算问题,均统一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四、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与报考岗位的人数不足2: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五、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入笔试对象。笔试采取写作方式,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运用能力。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监督;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苍南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文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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