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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机关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衡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包括省管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人员;
2、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文字综合能力,有在宣传思想工作领域或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之前),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1、公告(2014年9月4日至11日)。选调方案审定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衡阳新闻网上等予以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4日至9月15日18:00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机关大院3栋3309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03)。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衡阳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必须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填写《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参考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