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6年3月16日至3月24日在中国•宣恩网发布《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面向恩施州内公开遴选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宣恩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以及恩施州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7)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恩施新闻网、中国•宣恩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7日至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一楼120室)
3.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如实填写《宣恩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l份复印件(A4纸复印);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宣恩县县机关事务管理管理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调低比例。
(三)面试。
1.时间、地点:根据遴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需的综合分析与协调、应急处置等综合素质及公务用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
3.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 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考察对象根据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若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察结果和遴选职位要求,召开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选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宣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遴选单位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部门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也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座机0718-5840655手机:13257180780
联系人:赖宏伟
原标题: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宣恩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