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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级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全面研究重庆,牵手重庆、与重庆同行,加强两地互联互通,加强与重庆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全力吸引重庆企业赴绥投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重庆市、贵阳市设立绥阳县人民政府驻重庆、贵阳招商分局,现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分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1.绥阳县人民政府驻重庆招商分局分局长1名,工作人员3名。
2.绥阳县人民政府驻贵阳招商分局分局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分局长在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实职副科或后备干部中遴选;工作人员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的国家工作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勤奋敬业,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二)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适应长期驻外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2014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五)分局长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六)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办理公文,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职位、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有驾驶资格和经验者优先;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告遴选人员数量及其相关条件,扩大选择面,确保好中择优、优中选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