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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效能办)、漳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2名;
02职位:漳州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人员1名;
03职位:漳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04职位: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字工作
人员1名;
05职位:漳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文字工作人员1名;
06职位: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字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仅可报06职位)。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24日。
(四)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包括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形),且当年度未受到效能告诫。
此外,报考相关各职位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01职位所学专业为财政金融类、土建类、经济贸易类,在各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效能办)或乡(镇)党政办工作,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或者在财经、住建等部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1年以上,任科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已任副科级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2.报考02职位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且从事计算机管理操作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24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3.报考03职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报名时已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4.报考04、05职位须在各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效能办)或乡(镇)党政办工作,或者在其他综合部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5.报考06职位须在各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效能办)或乡(镇)党政办工作,或者在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垂直管理单位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不在本方案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漳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