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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8日。
3.报名地点: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十月楼附属楼201室)。
4.有关要求: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在漳州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报考03职位)、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照片)。报考考生还需提供起草过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发表的文章。
5.符合条件报考者与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人数1名的取消该职位遴选,遴选人数2名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遴选人数。
6.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经市政府办遴选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
为了解报名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基础等情况,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为了解报名人员的精神风貌、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组织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遴选计划数的3倍,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1∶3按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2人及以上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若体检合格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逐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为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选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网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天。如无合适遴选对象的,该职位可空缺。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3.遴选对象经上岗试用三个月,根据德才表现情况,符合条件者,除在财经、住建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工作且报考01、06职位的按相应职级予以任职外,其他按科员予以任职。
四、遴选工作咨询电话:2063373、2053963;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039722。
原标题: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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