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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中小学及边阳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因第一轮遴选空缺职位较多,选进教师不能基本满足县城学校教师需求及解决边阳中学教师紧缺状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 [2011]54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县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罗甸县教育局现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举行第二轮遴选教师工作,为做好第二轮遴选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2014年罗甸县教育局第二轮遴选中小学教师61名。其中:初中25名(含边阳中学9名),小学36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2014年罗甸县教育局第二轮遴选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
1.中学职位面向全县初中二、三类学校在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2.小学职位面向全县三类及以上小学在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考条件
1.综合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④报考县城学校教师职位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在罗甸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⑤报考中学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职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⑥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与本学年度任教学段(借调、选派到县教育局机关或其他单位的人员除外)相一致的职位,且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职位相符。
2.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综合条件外,须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方能报考。
①报考中学考试科目教师职位:报考语文、英语学科职位人员本学年度语文、英语学科教学实绩名列全县同类同级同科前十位,且兼任其它学科无末三位;报考其它考试学科职位人员本学年度教学实绩无末三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②报考县城小学考试科目教师职位: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名列三类及以上学校同类同级同科前五位,且兼任其它学科无末三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③报考县城学校非考试学科教师职位:要求专业对口,在三类及以上学校任教,且所兼任的其他学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同类同级同科中无末三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④罗甸教育系统选派或借调到罗甸县城学校学习、任教的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所任教学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同类同级同科无末三位的可参加相应学段职位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遴选。
⑤罗甸教育系统借调或选派到罗甸县教育局机关、罗甸县其他单位工作、学习的在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相应学段遴选(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保证录取后必须到相应录取单位工作,否则不予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