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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灵宝市委巡察机构遴选13人公告

灵宝市党政公众网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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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三门峡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择优遴选一批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

二、遴选计划

拟遴选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13名。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占行政编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证、审计师证、司法资格证或中文系毕业者优先);

3.具有现工作单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纪律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省选调生、省招公务员、服务基层大学生等,服务基层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城灵宝》报和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11月16日至11月27日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干部室联系电话8829395)。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拟遴选人数。

(三)资格审查

11月28日市纪委干部室将报名情况汇总后连同有关资料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加资格,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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