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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灵宝市委巡察机构遴选13人公告

灵宝市党政公众网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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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政策理论、时政、文秘占50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知识占5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告。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

根据总成绩及考察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使用的,在市委巡察机构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五、纪律监督

(一)遴选工作情况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追究其纪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829395

监督举报电话:8829169

原标题:中共灵宝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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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灵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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