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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组通字〔2015〕20号)规定,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我市市直党政群机关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县(市)区级及以下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1月3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30日);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20×160像素,不大于20kb)。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自行修改。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名人员将纸质《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1月11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5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