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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须于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六里山南路2-1号)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任用人员,分别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济组通字〔201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66605968(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市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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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