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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九江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2人公告

九江人才网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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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机关事务管理副科实职1人;文秘工作人员1人。

二、报考范围

九江市直、全市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机关事务管理副科实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历和3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现任副科实职或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担任正科实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文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9:00至2015年11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C-123室(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和近期免冠彩照3张。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遴选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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