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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本部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到本部机关工作,公开选聘1名同志到本部下属事业单位市综合考核测评中心(简称考评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
选调公务员对象为河源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聘事业单位考评中心工作人员对象为河源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或财政全额拨付经费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廉洁自律;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30周岁以下,副科长以下职务,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0月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聘):
1.具有选调(聘)转(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不符合组织系统选调招录人员相关规定的;
3.未达到最低服务基层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违法犯罪和违纪受过处分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0日,两个工作日。在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间段内,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路19号市委大院1号楼306室(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3310166,3333204)。
(三)报名材料。(所有递交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或《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在河源党建网(http://www.hyzzb.gov.cn)下载。报名表除提供纸质版外,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hy3310166@163.com。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
4.报考考评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出具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并注明单位经费来源。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报名要求。参加选调(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本部根据选调(聘)资格条件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