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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委党校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区委党校教师4名(中级职称)。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贵州省范围内党校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2、贵州省范围内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从事政治类、经济类、历史类、法学类、社会类等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党校教师系列或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具有高级职称,愿意低聘中级职称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1)近5年在市(地、州)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的人员;
(2)近3年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市(地、州)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并结题的人员;
(3)在党校工作期间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备与选调职位相对应的人员身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8、符合职位一览表中设置的其他相关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19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观山湖区诚信南路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5号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