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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提交材料:
(1)《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及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4)其他职位选调条件要求的印证材料。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须经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2日(周五)
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试教及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需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人选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通过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职位是否进行递补由区委党校研究确定。考察政审工作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及手续办理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本次选调相关工作安排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网站公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考生须随时关注网站动态,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委党校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5901620(区委党校)
监督电话:0851-4857227、4855112(区纪委)
附件:1、职位一览表
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