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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高密市直单位遴选16人公告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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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密市直单位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按照遴选工作人员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单位及数量

共遴选16人。其中,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市检验检测中心 1人、市蓝色经济建设管理办公室 1人、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1 人、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8人、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包括省垂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身体健康。

3、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4、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内的(2013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服务期三年,2014年参加工作的服务期五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4日8:30—10月15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网上初审: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2015年高密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岗位)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除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岗位的其他岗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2015年高密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作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于10月14日8:30—10月1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面试费70元。

4、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按1:1的比例核减遴选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同一遴选单位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

5、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10月21日8:30—10月22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他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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