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5广东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选聘副主任1人公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9-2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珠海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应聘者可登录团市委网站(http://www.zhyouth.gov.cn/)及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zhycc.com/)进一步了解。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薪酬待遇

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中央和省驻珠单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要求: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1)在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现任科员职务满3年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现任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或现任管理九级岗位满3年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具备教师系列职称,曾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5年10月20日-10月22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童心路18号培训楼10楼1005室。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下午17:30(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tswzzb@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中心副主任”命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任职文件、工作证明材料;⑤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最迟面试前必须提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