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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8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8人)
(一)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人(全额拨款)。
(二)乡镇国土资源分局(所)2人(全额拨款)。
(三)县文物局1人(全额拨款);县文化馆1人(全额拨款)。
(四)乡镇财政所2人(全额拨款)
(五)县铁路办1人(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中选调,含2014年服务期满的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支医支教除外)。
(二)选调职位的具体条件附后。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三)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正在调查之中未作出结论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未满三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个人简历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