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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本人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遴选方法
遴选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1319室),联系电话:86661319、68801319、88191319(传真)。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填写《2015年市人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请登录盐城人大网http://www.ycpc.gov.cn,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近期二寸免冠彩照5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本人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报名时请一并提供。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遴选证明。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数与考生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人大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遴选。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