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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玉屏县禁毒办遴选5人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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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禁毒工作,夯实基层禁毒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按照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拟在全县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禁毒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选调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

二、公开遴选人数

根据我县社会禁毒工作需要,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仅面向教师队伍遴选1人。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玉屏侗族自治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身份除外)。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县范围内享受财政工资的工作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职业情操,热爱社会禁毒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的能力。

3.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4.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5.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满2周年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禁毒工作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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