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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三楼)
3.联系电话:0856-3229423、0856-3229441
4.联系人:姚云、孟晓丹
5.报名时,应聘者须填写《玉屏县禁毒办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所提供的复印件以备存档。仅提供复印件或非原件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相关事项
1.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知识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禁毒工作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禁毒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满分100分。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
2.计分方式: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ⅹ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遴选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3.其他事宜:笔试、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在玉屏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负责部门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个人品德、工作实绩、综合素养、社会公德、民意测评等。
六、 相关要求
县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拔工作,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推荐一批业务精熟、道德高尚、敬业爱岗的社会禁毒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856-3229423、0856-3229441
监督电话:0856-3222221
原标题: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遴选县禁毒办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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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