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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4年万安县公开选调9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20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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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及党政机关单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9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要求

  选调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文字功底较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县委宣传部(公务员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团县委(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26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5.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选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内设事业机构)工作人员1名,报考要求32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万安县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人员与选调岗位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某选调岗位报名人员未到达开考人数,则取消该岗位选调。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8月8日。联系电话:0796-5705291。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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