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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建立健全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县属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为县、乡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通过统一公开招考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报考参公管理岗位的为符合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为符合报考参公管理岗位和县、乡镇(区)两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需作出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1、公务员岗位5人;
2、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11人;
3、事业岗位48人。
(三)遴选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报考公务员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需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8日);
3、报考县直所属事业单位需具备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8日);
4、事业单位人员和2014年以前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8日);
5、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1974年6月8日,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7、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如要报考,需提出免职申请并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方能报考;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6月4日在习水县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具有本人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
(2)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习水县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及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Excel命名方式为姓名_身份证号码)。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_身份证号码)。
(5)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同意改变身份并按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的书面承诺。
报考者应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习水县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情况
1、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