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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拟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于2015年6月11日前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3、报名成功后,报考者须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拟定工作方案,报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30%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在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内发布,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三)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体检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统一实施。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或转聘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遴选岗位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或转聘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岗位不实行试用期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即时办理转任或转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和确定。
附件:1、习水县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习水县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政策咨询电话: 0851-22525760; 0851-22525003
监督电话: 0851-22520034(习水县纪委监察室)
原标题:习水县2015年县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