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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亳州市直单位遴选38人公告

毫州人事考试网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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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38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报考机关、参公单位

1.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安徽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6月16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7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各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030023职位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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