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见附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不包括030023职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加试
报考030023职位的考生面试后加试写作,加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笔试、面试及加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加试具体事宜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另行公告。
九、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合成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以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十、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各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政策咨询:0558-5132016
监督举报:0558-5573595
原标题: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