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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文稿服务水平,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州委党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拟面向全州各县(市)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2名。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州17县(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7.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8.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9.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10.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25日—6月5日带所需材料到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凉山州委党校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照)一式2份(此表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或凉山州委党校网站http://www.lszwdx.cn/index.html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份。
3、资格审查
(1)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不低于遴选人数1:5的比例参加笔试,如报名总人数达不到10人,则削减本次遴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