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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综合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经本单位同意报考的正式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3年以上县级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5月15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文秘、农业专业优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综合科办公室。地址:市委机关办公大楼715室。
3.联系电话:0826-2335854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遴选。
2. 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试用
市委农工委委务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差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农工委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委农工委委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335854
监督电话:0826-2352781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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