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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1人公告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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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我县镇(街、区)机关事业干部中公开遴选51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14名,事业人员37名)充实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各镇(街、区)在编在职的科级以下国家干部(不含学校教职工、医院管理及医护人员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干部报考机关单位,事业身份的国家干部报考事业单位,不能混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勤奋敬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2012年12月31日前到镇(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 5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山东省昌乐县人社局(城关商务社区一号楼1068室),咨询电话:6270509、6235279

报名需提供材料:《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陆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changle.gov.cn/下载、经所在镇街区政府同意盖章)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学历和在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本次遴选报名不限专业,但所学专业(全日制或在职学历)与所报考的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遴选程序

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人员到位,对遴选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按照以下程序组织遴选,对没有达到报名比例的岗位,进行第二次补录。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9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1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遴选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察选岗

按照遴选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无问题的拟录用人员,报考行政机关的按报考单位直接确定工作单位,报考事业单位的按报考专业类别确定工作单位,专业类别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单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对没有完成遴选计划的岗位,进行第二次补录。根据其余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去除专业加分)由高到低,按岗位数采取1:2的比例确定第二次补录面试人员。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办法同上。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聘用),根据工作岗位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遴选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标题: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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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昌 乐 县 委 组 织 部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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