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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和《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公开遴选政府法律顾问8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七)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5月8日。
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交《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电子邮箱:abzflgw@163.com
(二)初选
遴选公告期满后,由州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资料,按照结构优化,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拟定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单。
(三)公示
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州人民政府审定。
(四)聘任
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不得到州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递交报名表;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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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