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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政协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科级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单位)及乡镇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及以上学历;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理论文章(需提供证明材料)。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2015年4月30日。
7.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广安区会展街1号市政协办公楼328房间)。
3.联系电话:0826-2343130 ,13551600088。
4.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政协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和审查资格,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18日在广安党建网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上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遴选职位及遴选名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职位遴选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党建网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3411(市政协办公室纪检员)
原标题: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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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