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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宣恩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遴选2人公告

宣恩县政府网 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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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宣恩县安监局决定面向县直和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2名,即:宣恩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宣恩县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人员应为全额拨款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安监工作,并承诺在遴选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具备拟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2年年度考核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安监局办公室(宣恩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220室)

(二)相关要求

1、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宣恩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由宣恩县安监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遴选方式

宣恩县安监局组织能力测试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内容为抽签答题和电脑操作,各占50分。依据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进入体检程序。若仅有2人参加遴选,其能力测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遴选。能力测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的下发时间为2015年5月4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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