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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六盘水市教育局干部结构,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六盘水市教育局拟于2015年面向六盘水市公务员队伍遴选3名科员(行政编制),为使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禄 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 纯(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锡钢(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
黄初俊(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组成人员刘成义(市人民政府副县级督学、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吴加国(市人资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刘纯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遴选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市教育局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职位
市教育局科员3名。
四、遴选范围
六盘水市内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五、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两年及以上基层行政工作经历(基层行政工作经历,指在县级及以下行政机关从事具体行政工作的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不符合遴选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其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调动九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2、报名地址: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202806)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六盘水市教育局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生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