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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遴选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的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六盘水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试用人选,在市教育局、市人资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试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和同级纪委的监督下进行。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02806(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8202815(市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盘水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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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