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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29日(工作时间)。
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7月30日(工作时间)。
复审地点:江城大厦D栋四楼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由市遴选办负责审查,遴选办必须严格按照《遴选简章》的规定,对照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小于计划遴选人数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所在单位的编制本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报考遴选参公事业职位人员须提供《参公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报考遴选事业单位职位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9)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递补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告。
三、有关事宜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0854-8223164
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