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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法官5名,其中研究室文字综合1名,办公室文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法律工作经验;
5、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自愿在本院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
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报考研究室文字综合职位者,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宣传专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报考办公室文秘职位者,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
1、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3、其他不符合审判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