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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可现场报名、邮寄或传真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东港市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带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100kb以下(报名表可登录东港市人民法院网http://dldgfy.chinacourt.org下载,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两年基层法律工作经历证明。
四、选调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核方式择优选调。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择优考核—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高院审核通过—调入。确定商调人员后,先借调个人档案办理省高院补员审核手续,待批准后方可调入。商调过程中原单位调出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东港市委组织部、东港市人事局、东港市人民法院共同负责,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一)待遇。一经调入即纳入政法专项编制,按国家公务员标准确定工资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留原单位职级待遇。个人户口关系、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等其他事项均自行解决。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辽宁省东港市银河路26号(东港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8300
电话:东港市人民法院政治处(0415—2277557)
传真:0415—2277460(传真请注明“报考材料”)
东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