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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数量
省委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会计7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辖区内的省市区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全日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从业资格证;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截止2014年11月1日)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6日—7日(上午8:30—下午6:00)。
2.报名地点:宁卧庄宾馆8号楼2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1)《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中国兰州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4)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5)党员身份证明;(6)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遴选计划视情减少。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计业务能力等素质,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