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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人员结构调整,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人数
拟遴选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教育、卫生、计生及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以首次参加工作行文时间为准),且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除外)。
(4)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
(5)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2)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5)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在各级遴选考试有违纪行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撤销的。
四、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遴选计划,提前7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信息。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达到2:1比例方能开考。
5.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