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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罗甸县安监局遴选1人公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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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加盖行文单位公章);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章);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环节,凡是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三)报考资格公示

经资格初审后,提前3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人员名单。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应对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名称:《基础知识与安全生产知识》

笔试准考证由县安监局办公室统一制作,自行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电话:7620779)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3:1比例,就按3:1比例确定;如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遇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

七、考 核

以拟遴选人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遇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 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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