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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经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同意,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凉山州各县(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3名(财务1名;彝汉翻译2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凉山州各县(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下简称政法系统)在职公务员。
(二)条件
遴选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在凉山州各县(市)政法系统工作5年及以上,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曾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学习或借调的人员;
(3)报考财务的人员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报考彝汉翻译的人员需精通彝汉双语,并能熟练运用到调解工作中。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学历条件
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 日以后出生)。其中,精通彝汉双语,并能熟练运用到调解工作中者(需荣获调解工作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可放宽3岁(即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开考比例
此次遴选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即: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多于遴选职数,方能开考。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至9月19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遴选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需由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注明真实性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出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证明。
3、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期免冠证件1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