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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4名公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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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科员级检察官助理1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5.其他要求

检察官助理为驻明康监狱(佛山市高明区)驻所检察岗位。要求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检察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微电子、数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有信息技术、软件研发、网络管理、信息安全或数据应用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技术器材的使用、维护、操作。

司法行政人员A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中文等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党建或组织人事工作经验。

司法行政人员B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新闻、中文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媒体宣传能力,3年以上宣传工作经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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