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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塔城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31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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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地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根据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塔城地区地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范围:

  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地区设在县(市)以下的单位(包括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在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科员(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30日。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所在工作地区、行业规定服务期限的。

  4、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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