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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丽水市地税局公务员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地税系统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近五年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人员应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前。
2.报名地点:丽水市地税局人教处(丽水市北苑路190号),联系人:吴雨恬,联系电话:2669169。
3.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丽水市地税局公开选调干部人员报名表》两份,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二)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按1:1.5比例从面试成绩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从到低分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