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在新形势下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的能力,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后勤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决定实施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简章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共计18人(具体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含中央、省驻安单位)在编在岗且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具有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以选调公告发布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