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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20?28号)文件精神,经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意,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宁波大市范围内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二、选聘原则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宁波大市范围内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注:1.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区(县、市)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聘)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撑,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5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要求:参加选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好《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同意选聘证明》(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名资料”。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所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聘任年限、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⑤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邮箱:1156189427@qq.com,联系人:王利,联系电话:0574-89185819.
(二)资格初审
1.按公布的选聘条件对选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携带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12楼1214室)参加审核。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按比例核减选聘岗位。
3.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淘汰。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审核以及其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将酌情核减选聘名额。拟聘人员的聘用岗位职级,将根据选聘单位职数及人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事事项
(一)参加选聘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参加选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参加选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5891.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5月9日
原标题: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40/art/2026/art_c1b1f240f17f4e67a27104b32db5ef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