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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12名公务员简章

来源: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07-1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且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岗位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
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其它要求
01
区委组织部
综合文秘
1
30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有1年以上区县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限男性
① 3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含)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含)后出生;
②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③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不含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人员)只限报考拟申报参照管理单位选调岗位;
④经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本次选调的任一岗位;
⑤与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未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不得报考。
 
02
区民政局
综合文秘
2
35岁以下
本科
不限
有党政机关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2年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03
区人社局
综合文秘
1
30岁以下
本科
不限
有党政机关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2年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限男性
04
区文体新局
群众文化工作人员
1
35岁以下
本科
不限
 
 
05
区审计局
审计人员
1
35周岁以下
本科
经济相关专业
1、须具有会计或审计中级职称;
2、具有2年以上审计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06
区人社局
财务人员
1
35周岁以下
本科
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限男性
 
07
区文体新局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人员
1
35岁以下
本科
法律相关专业
 
 
08
区环保局
环境执法工作人员
1
35岁以下
本科
不限
须具有2年以上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历
限男性
09
区环保局
环境执法工作人员
1
35岁以下
本科
法律相关专业
 
限男性
10
区发改局
法律
工作人员
1
30岁以下
全日制 本科
法律专业
 
 
11
区统计局
计算机网络工作人员
1
35岁以下
本科
计算机相关专业
 
拟申报参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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